English

撤销成克杰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职务

全国人大常委会十五次会议通过公告
2000-04-26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新华社北京4月25日电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今天下午在分组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撤销成克杰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职务的公告(稿)》后,举行全体会议对公告稿进行了表决,一致同意撤销成克杰的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职务。

新华社北京4月25日电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撤销成克杰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职务的公告

鉴于成克杰无视国家法律,滥用职权,收受巨额贿赂,谋取非法利益,其违法情节特别严重,已丧失了作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基本条件,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2000年4月21日通过决定,罢免成克杰的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县级以上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代表职务被罢免的,其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或者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职务相应撤销,由主席团或者常务委员会予以公告”,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撤销成克杰的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职务。

特此公告。

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00年4月25日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网版权所有